张帆,男,1972年12月生,四川省通江县人,法学博士。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党委委员、副院长。贵州民族大学教授、法理学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等。2005年07月,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07月,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07月-至今,在贵州民族学院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工作。2013年07月获得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
在《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江西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近30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参编教材1部,参编《法治贵州蓝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5部,主持省级以上课题6项、厅级课题5项等。
曾获贵州省第十二次、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类二等奖,论文《论农村法治建设对农村市民社会构建的价值诉求》在泛珠江三角洲法治论坛上获一等奖;论文《论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对个人权利保障的价值意蕴》、《我国西部民族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体系的设想》在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上分别获一等奖、三等奖;参与《法治贵州建设研究》获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一等奖。同时获贵州省委党校“十二五”期间哲学社会科学第三、四期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优秀班干;贵州民族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贵州民族大学优秀教工支部书记荣誉;贵州民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被评为贵州民族大学第五届教学骨干和贵州民族大学第九批学术骨干。
现兼任贵州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研所研究员;贵州省法学会宪法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贵州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贵州省人民政府转变职能专家组成员。
张帆同志,协助院长开展区域内一流学科建设。分管研究生教学(含学术学位型、专业学位型、留学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程南协助),学术交流(含花溪法治论坛、花溪法学沙龙、师生对话论坛、花溪法律评论,郭婧协助),法律诊所,培训。做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宗教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